
公告日期:2025-04-2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委托单位 :山西三合盛 智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 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对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25]第 0150 号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合盛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 0275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三合盛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4,673.93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合盛公司流动
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6,866.93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637.06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三合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解释性说明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解释性说明的理由和依据,以及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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