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6:03:52 股吧网页版
ST三合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1418 证券简称:ST 三合盛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三合盛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利安达审字(2025)第 0275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三合盛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4,673.93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三合盛公司流动负债高
于流动资产总额6,866.93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637.06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三合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解释性说明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解释性说明的理由和依据,以及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

公告编号:2025-017

详细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段落所述事项的披露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能力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三合盛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意见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可并尊重其独立判断。

2、2025 年度,我们将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针对非标准意见,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表示尊重及理解,针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公司的新布局,大力拓展业务联系,在智慧电厂监测系统和技术服务、光伏业务的承揽和节能环保技术服务等业务方面技术深度拓展,增强业务的承揽能力,提升合同实施的管理措施。

2.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加强产品的研发力度,升级现有监控平台的各项功能,切实符合客户所需,提升公司产品的

公告编号:2025-017

市场竞争力。

3. 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4. 优化人员结构,吸引高端的业务和研发人才,提升职工岗位技能,实行一人多才、一岗多能的合理布局,以降低人工成本支出。

5. 多渠道融资:公司拟以股权融资 2000 万元,银行贷款 2000 万元,政府
各项补贴 100 万元,以保证公司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满足公司经营正常的资金需求。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