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1422 证券简称:奥根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重庆奥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奥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庆奥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奥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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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决定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
(十)决定公司与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在50万元以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下或不超过300万元的交易;
(十一)决定单笔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以内且借款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以内借贷合同;
(十二)决定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内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
(十三)决定并代表公司签署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合同;
(十四)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五)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不是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
权。
第五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
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六条 副总经理行使如下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公司某方面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副总经理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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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审
议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企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
会议:
(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其他副总经理提议并获得总经理认可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第九条 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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