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9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1424 证券简称:薪泽奇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仁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1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调动公司研发、销售团队中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并审议通过黄景春、龚江帆、章世平等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及征求意见,上述3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职
公告编号:2019-024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认定上述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1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公司财务总监王永秋,拟认定的核心员工黄景春、龚江帆、章世平,共4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人民币7.5元,发行数量不超过72万股(含72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40万元(含人民币54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册股东均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并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前(含当日)不进行股权转让。
股票发行内容详见2019年7月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1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认购对象王永秋、黄景春、龚江帆、章世平,共4
公告编号:2019-024
人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江苏薪泽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对认购数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协议经公司与认购对象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1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的第五条、第十七条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进行修订,修订后为: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