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12
公告编号: 201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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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1425 证券简称: 致善生物 主办券商: 兴业证券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具体事项: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15 年 7 月和 9
月发生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针对该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发布了 《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09”)。 经主
办券商兴业证券核查及公司自查发现, 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中, 公司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李庆阁妹妹李保华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因个人资金需求向公司借款 500
万元, 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份发行所募集的 3080 万元募集
资金。
此次拆借的募集资金已经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全部归还公司,占用时间较短,
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对公司经营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2016 年 9 月, 公司制定并发布了《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并根据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发现此次资金占
用情况不符合《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 属
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 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深表歉意, 并针对
以上事项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资金占用的公司治理、 制度和流程机制的建设, 从
制度上有效控制大股东行为, 确保挂牌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告编号: 201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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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已按照股转公司《 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
—募集资金管理、 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 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 股转系
统公告【 2016】 63 号) 要求, 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首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上审议通过并披露了《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强化各方义务和责任,
对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决策主体, 公司追究其责任。
3、 通过内部培训, 提高相关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业务敏感性。
公司对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地感谢, 公司董事会对此
违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之处再次诚恳致歉, 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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