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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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联民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2025 年 9 月 23 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将包括上市辅导项目在内的投资银行客户和业务迁移并入国联民
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签署的
辅导协议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现就本
期辅导工作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王嘉麟、刘雨佳、杨颢晨、陈煜、
曲欣然、阚绪兴,其中王嘉麟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人员均为国联民生承
销保荐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
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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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正式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贵局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确认辅
导备案受理。前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为 2026 年 1 月 13 日,本期辅导时间
为 2026 年 1 月 13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2、辅导方式
在本辅导期间,辅导机构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查阅公司
资料、现场沟通及核查、网络查询、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组织接受辅导
的人员自学等。
(三)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的人员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对象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
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资产管产品、私募投资基金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为
其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齐红威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股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一起做点事保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中
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2 肖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3 何鸿凌 董事、副总经理
4 丰强泽 董事
5 龚印华 董事
6 刘洁 董事、财务总监
7 杜军 独立董事
8 谢波峰 独立董事
9 郭文捷 独立董事
10 赵树发 董事会秘书
11 付凤荣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2 张莉华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航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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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与技术、
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体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尽职
调查,查阅辅导对象相关资料并积极执行各项核查程序,对辅导对象在上述方面
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规范整改;
2、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学习,学习内
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题交流、个别答疑的方式强化
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的理解,使其深刻认识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独
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业务和技术等核心竞争力;
4、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
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协助其制定了
可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6、进一步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督促其遵守有关法规对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规范运作。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会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针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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