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光电: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或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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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东南光电因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东南光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北证券作为东南光电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东南光电的持续督导职责,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并告知了公司如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关注东南光电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任丰仪
联系电话:010-68573137
东南光电联系人:吴景芳
联系方式:15959962799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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