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5
证券代码:831433 证券简称:川东磁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8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33 川东磁电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5,068,105.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6,247,085.4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实际分
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津贴标准如下:公司董事的津贴
标准为人民币 2.4 万元/ 每人/年;监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8 万元/ 每人/年;
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8 万元/ 每人/年。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津贴计划与 2020 年一致,暂不变更。
(九)审议《关于选举颜天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研究,拟推选颜天宝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颜天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审议《关于选举何华娟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研究,拟推选何华娟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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