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1438 证券简称:生力材料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______。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相关内容。(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
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因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采用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详见《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九)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9年度,公司预计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拟向关联公司香
港生力锑业化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销售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9日(下午4:30前)。
(三) 登记地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办公室。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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