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关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1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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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15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喜生态产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月1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150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 存货所述。存货年末余额为 590,281,659.98 元,占总
资产的 52.03%,由于公司业务受合同纠纷案件影响,业务拓展受限,近三年未曾销售;且公司因同高新区政府及 43 个村民组的诉讼,双方分别委托的评估机构对苗木等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资产总价值分别为 1,113,824,661.45 元及 474,726,029.00 元。上述因素导致我们无法对存货减值与否获取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应该调整的减值金额。
2、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103,200,940.79 元,2023 年发生净亏损 40,611,465.96
元,2022 年发生净亏损 39,209,683.89 元,连续三年亏损, 且存在附注十二、十三所述的诉讼、拍卖事项及附注六、13 所述存在逾期贷款本金及利息尚未偿还,这些事项表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财务报表没有对中喜生态公司如何消除持续经营的重大疑虑作出充分披露。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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