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1439 证券简称:中喜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安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向挂牌公司提供银行贷款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被告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3
姓名或名称:张洪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原告向挂牌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李洪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原告向挂牌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一、2020 年 09 月 10 日,被告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名下国
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最高额抵押,由张洪欣、李洪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从原告处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 7,000,000.00 元(合同编号:2020 年 0910 第 86
号),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09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09 月 08 日止,借款利率为
年利率 6.44%。2021 年 09 月 06 日,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
20000.00 元。2021 年 09 月 08 日,原告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展
期协议》,为编号 2020 年 0910 第 8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 6980000.00
元办理展期。2022 年 11 月 17 日,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
100,000.00 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发放了借款,但在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偿还本金及支付贷款利息,已形成违约事实。
二、2020 年 09 月 10 日,原告与被告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
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最高额抵押,由张洪欣、李洪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从原告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一笔:金额 13,000,000.00 元(合同编号:2020 年 0910
第 100 号),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09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09 月 09 日止,借款
利率为年利率 6.44%。2021 年 09 月 09 日,原告与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展期协议》,为编号 2020 年 0910 第 10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
13,000,000.00 元办理展期。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发放了借款,但在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已形成违约事实。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公告编号:2025-023
1、判令被告借款人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所欠本金
6,880,000.00 元及利息 2646172.36 元,本息共计 9526172.36 元(利息计算截
止 2024 年 11 月 11 日,之后利息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判令被告借款人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我行向其发放的
13,000,000.00 元及利息 2,398,440.34 元,本息共计 15,398,440.34 元(利息计
算截止 2025 年 01 月 21 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款日)。
2、判令各被告保证人对以上贷款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判令抵押有效,原告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原告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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