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1439 证券简称:中喜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收到民事起讼状等司法文书资料,法院尚未做出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滨州高新区青田街道办事处江南新村耿家村民小组
主要负责人:王建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告向挂牌公司提供流转的土地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被告系挂牌公司
3、 第三人
公告编号:2025-022
姓名或名称: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孟霄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合同当事方
姓名或名称:滨州滨城区青田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刘通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合同当事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45)。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两第三人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 权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土地租赁费共计 2329600 元;
3、判令被告将涉案承租土地清退并返还原告;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清退之日的土地租赁费及
土地占用费(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及即 每年 332800 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理由:
2011 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青田街道办事处、山东滨州亿佳来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青田街道办事处耿 家村村民委员会四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青田街 道办事处耿家村所有的 902.18 亩耕地,租赁给山东滨州亿佳来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用途为农业用地,土地租赁费补偿标
准为每亩每年 1300 元,交纳时间为每年 1 月 10 日前。2011 年秋季青田街道办
事处耿家村村民委员会向山东滨州亿佳来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交付了土地。另查明,山东滨州亿佳来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整体变更为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5-022
司。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土地租赁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法院尚未做出一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基地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导致公司苗木生产基地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鉴于当前实际情况,公司已与政府方面沟通协调,政府相关领导也答应尽快妥善解决好相关事宜。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积极配合,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利益。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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