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439 证券简称:中喜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08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总经理
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协助总经理
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作计划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重大事务的授权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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