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温州瓷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温州瓷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12/3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完成2次股票发行。
1、经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4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20名老
股东和13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201000137052146的账户,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5]第1902号)。
2、经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7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1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1,9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24.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兴业银行温州分行账号为355880100100626015的账户,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5]3262号)。
截至2018/12/31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募集资金余额
(元)
中国银行温州351971541392 4,000,730.95
汤家桥支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同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于2016年9月7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2016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6年8月31日,瓷爵士连同财通证券与中国银行温州汤家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3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募集资金2,1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拓展市场能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于2015年7月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5]3652号《关于瓷爵士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15年6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324.4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募集资金8,324.4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布局公司产业结构,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于2015年12月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5]9364号《关于瓷爵士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温州汤家桥支行,账号:351971541392),公司已将上述两次剩余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
截至2018/12/31,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8.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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