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6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1442 证券简称:枫林食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1日9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19-009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磊、房信宇律师。
(七)会议地点
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在过去的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议案
详见于2019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以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的议案》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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