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3801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布了《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5),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撤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公告编号:2019-040
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249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的审查。
鉴于公司前期停牌涉及首发上市事项不确定性已经消除,经公司申请并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8 月23 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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