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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8 18:47:40 股吧网页版
金宏气体: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8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3 日 9:30。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公司 4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自我发展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本公司拟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市场情况分析,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智能化运营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等 6 个项目。
(三)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制定<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六)审议《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回报措施。
(七)审议《关于制定<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障现有股东及上市后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有关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有关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
(九)审议《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苏州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上半年审计报告>及专
项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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