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2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以下简称“公
告”)。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据此,公司基于2017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所涉及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中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现对原公告更正如下:
原公告为: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比
本期(末) 上期(末) 上期(末)增
减比例%
资产总计 1,593,366,926.45 1,386,261,421.94 14.9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4,636,674.50 561,876,371.87 25.41
营业收入 1,069,793,891.56 893,458,343.57 19.7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968,058.45 58,481,613.42 137.6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33,510,866.80 51,322,593.32 160.14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515,320.82 152,904,307.69 88.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94% 10.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16 1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16 137.5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1.94 1.55 25.16
资产(元/股)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 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 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 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 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 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
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 下:
项 目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变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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