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该日),公司未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关信息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豫 0803 民初 662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案号:(2022)豫 0803 执 1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 月 6 日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信息。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续可能面临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
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该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国
股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有关决定为准。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期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股票的风险提示公告,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范披露关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信息。鉴于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特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后续,主办券商将密切关注公司风险事项进展,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发布有关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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