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1454 证券简称:皇品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7月至8月,公司与南京忆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泉文化”)为拓展南京市场达成阶段性合作需求,形成本次交易。签订了微电影制作合同和策划服务合同。
2018年7月,公司与忆泉文化签订微电影《父亲的责任》制作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3万元。公司负责该影片的出品及制作。
2018年8月,公司与忆泉文化签订《珍珠泉》项目策划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策划服务。
2018年8月,公司与忆泉文化签订微电影《逐梦少年时》制作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公司负责该影片的出品及制作。(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04月18日审议通过了
公告编号:2019-012
《关于追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忆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48号文创园东区A栋442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48号文创园东区A栋44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张小燕
实际控制人:杜志坚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主营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动漫设计;三维动画设计;展览展示服务;庆典礼仪服务;电视剧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19-012
(二)关联关系
南京忆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的子公司,持股比例30%。同时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燕女士为南京忆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7月5日,公司与南京忆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泉文化”)签订微电影《父亲的责任》制作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3万元。公司负责该影片的出品及制作。
2018年8月1日,公司与忆泉文化签订《珍珠泉》项目策划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5万元。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策划服务。
2018年8月3日,公司与忆泉文化签订微电影《逐梦少年时》制作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公司负责该影片的出品及制作。
公告编号:2019-012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增进公司在南京市场的品牌影响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父亲的责任》制作合同;
(三)《珍珠泉》项目策划合同;
(四)《逐梦少年时》制作合同。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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