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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6 18:26:16 股吧网页版
皇品文化: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6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1454 证券简称:皇品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1、关于对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关于对黄灿明、何志雄、邹 亮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3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3 月 1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

市丰泽区泉秀路领 SHOW 天地东区 C 座 403 单元。

2、黄灿明,时任公司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0-004

3、何志雄,公司 2016 年年报签字财务负责人。

4、邹亮亮,公司 2017 年年报签字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定期报告中涉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披露的 2016 年年报和 2017 年年报“主要供应商情况”部

分显示,北京蓝颖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蓝颖)为公司相应

年度的第二大和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120 万元和 180 万

元,分别占公司当年采购总额的 8.72%、10.81%。经查,北京蓝颖 未参与《龙拳》项目的制作,仅向公司开具了累计金额为 300 万元 的增值税发票;公司委托黄俊鹏提供《龙拳》电影制作服务并收到 制作完成的《龙拳》影片,北京蓝颖自公司处收取的合同款 300 万 元在扣除税点后也悉数转入黄俊鹏银行账户。公司 2016 年度第二 大供应商及 2017 年度第三大供应商应为黄俊鹏。公司定期报告中 涉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中国证监会《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9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1、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监 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采取切实有 效的措施进行改正:一是尽快更正披露上述事项;二是组织和督促

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三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水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四是根据公司规 定开展内部问责,促使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 2 个转让日内进行披露;在收到决定书

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披露整改落实情况。整 改报告应当包括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

2、黄灿明时任公司董事长、何志雄为 2016 年年报签字财务负

责人、邹亮亮为 2017 年年报签字财务负责人,对公司上述信息披 露违规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 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警示该等人员加强对《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的学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财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0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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