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8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1455 证券简称:粤林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6月8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金强先生及财务
总监林雪峰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朱金强先生和林雪峰先生计划未来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金强先生。
持股情况:目前,朱金强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533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116,460,000股)的4.5767%。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6
月9日至2017年12月8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0万股。
公告编号:2017-022
2、增持人:公司财务总监林雪峰先生。
持股情况:目前,林雪峰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116,460,000股)的0.00%。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6
月9日至2017年12月8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0万股。
二、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所作出的决定。公司管理层将坚持为公司的经营业绩勤勉尽职,为投资者持续创造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三、 增持资金来源及方式
本次拟增持股份所需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增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增持。
四、 合法合规性
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增持。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相关说明
朱金强先生、林雪峰先生均承诺,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股票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尽快办理上述股份限售事宜。
公告编号:2017-022
特此公告。
广东粤林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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