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1459 证券简称:伟诚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关于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6、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调整为“辞任”;
7、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8、因新增、删减、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
9、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修订内容因范围较广不再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伟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由珠海伟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 司由珠海伟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立,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成立,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册。原珠海伟诚科技有限公司的权利义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务依法由公司承继。 代码:914404007193158980。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伟诚科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珠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伟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VICSON TECHNOLOGY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大学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大学
路 101 号 4 栋 201 至 206 路 101 号 4 栋 201 至 206,邮政编码:
5190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管理信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管理信
息系统、工业过程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 息系统、工业过程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的设计、开发,集成及相关外包服务; 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及相关外包服网络工程技术监理咨询及管理服务;企 务;网络工程技术监理咨询及管理服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硬件、外设、电子 务;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硬件、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