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的
专项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报告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3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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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的专项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005号
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高智联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创高智联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报告文号: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4376号)。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创高智联公司重大会计差错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编制创高智联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创高智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
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创高智联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创高智联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创高智联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
情况,本专项报告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创高智联公司披露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重大会计差错专
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以下无正文,为福建创高智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 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005号签字盖章页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 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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