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1465 证券简称:广佳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佳高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3 月 24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6 年 2 月 12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
仲裁中心)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收到《关于(2026)京仲案字第 01465 号仲裁案答辩
通知》。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海鑫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佳高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9
法定代表人:唐华雄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广佳股份中标河北润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长征街 71 号的工程名称为润江*云璞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并签订了《润江*云璞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合同》(合同编号 RN-2023-E0022)。
2023 年 6 月,广佳股份就案涉项目与申请人北京海鑫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
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GJ23-019-LW),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了争议,申请人北京海鑫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仲裁请求:
1、裁决确认双方 2023 年 6 月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 3,287,818.08 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利息暂计 43,563 元(以 3,287,818.08 元为基数,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暂计算至 2026 年 2 月 2 日为 43,563 元,最终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维权律师费 100,000 元;
5、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开庭通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相关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亦未发现被执行财产保全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9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事项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事项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关于(2026)京仲案字第 01465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
(二)北京海鑫润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书》
广佳高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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