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深圳市软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9:30。
预计会期0.5天。
本次会议结束时间:2019年5月10日12:0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华商律师事务所王在海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陈思远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长李敏娜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
公司对2018年度决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财务根据2019年的经营计划并做出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期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为提升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开展业务,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审议《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软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号:2019-005)
(一)登记方式
1、法人或企业股东代表凭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法的、加盖法人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3、股东办理登记手续,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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