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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16:53:21 股吧网页版
世窗信息: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6


证券代码:831467 证券简称:世窗信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世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删除该条款,后续条款序号相
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 应调整。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 3

名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
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一百零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
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本章程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一百零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
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
大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
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
他人员。

前述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
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第七十一条
规定,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
决定。

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 名人应当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等 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
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 立董事的股东
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
内容。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
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连续 3次未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
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
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
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

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 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
必要引起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
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
董 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本制度规定的最低要求
时,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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