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831467 证券简称:世窗信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世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3)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
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 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民法院认定无效。 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 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 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
出之日起 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
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的
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
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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