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31474 证券简称:上海科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科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
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与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0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行为,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赵广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赵广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赵广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41%,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地
公告编号:2026-020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张立、黄世政、吴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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