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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6:20:24 股吧网页版
ST天数: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31478 证券简称:ST 天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天际数字技术股份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
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有关监管机构 家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原股东无优
先认购权。。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 司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份及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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