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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7:51:01 股吧网页版
瑞铃企管: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1481 证券简称:瑞铃企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瑞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治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瑞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瑞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浙江瑞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作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根据需要可设副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

第二章 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经理行使上述第(八)项职权时,需要在经理批准后 15 日内将相关事项报董事会备案。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经理办公会

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委托的办事处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各办
事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经理办公会;董事、监事会主席、可列席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七条 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 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 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 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 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 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 听取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汇报, 研究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
题;

(七) 研究决定有关人事安排;

(八) 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
事宜;

(九) 通报重要情况;

(十) 经理确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另外, 根据工作需要,经理可
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组织及记录工作由管理部负责。会议纪要由管理部拟稿,由经理或受其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九条 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员主持召开的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负责该项议题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必要时管理部协助。如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由有关部室按统一规格起草,管理部核稿,会议主持人签发。专题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视议题决定。

第十条 办理需要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应遵守如下程序:

(一) 主办单位就有关决策事项与有关部室进行商议,形成初步意见后报管理部负责人;

(二) 管理部负责人召集有关部室和人员进行研究,形成倾向性意见;

(三) 管理部负责人收集有关决策议题,汇总后报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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