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赛特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霍尔果斯鑫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0

公告编号:2016-044

证券代码:831493 证券简称:赛特传媒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霍尔果斯鑫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协议概况

近日,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传媒”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观影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观影树”)与霍尔果斯鑫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岳影视”)签署了《<麦兜·饭宝奇兵>电影落地宣传推广协议》,北京观影树获得电影元素形象的宣传推广权。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霍尔果斯鑫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注册于2015年9月21日,注册资本:300万,法定代表人:孙岳,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影视文化、数码、网络信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摄影摄像;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礼仪服务;会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影视服装、器材、道具租凭;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网页)。

公告编号:2016-044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鑫岳影视授权北京观影树电影元素形象的宣传推广权,北京观影树用于进行商务合作、联合营销、资源置换使用。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将对公司的市场拓展及品牌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对逐步展开全国电影落地宣传营销,推动后市场开发运营,助力电影创造衍生价值有重大的意义。开启了公司“团体票务+落地营销”的营销新模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议审批程序

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资产收购或出售,也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麦兜·饭宝奇兵>电影落地宣传推广协议》福建赛特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