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7-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西部蓝天: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9

证券代码:831500 证券简称:西部蓝天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7月11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以现场表决确认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关志锋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现提名关志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关志强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现提名关志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闵兰钧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现提名闵兰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姚思友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现提名姚思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杨伊萌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现提名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