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28
公告编号:2016-025
证券代码:831500 证券简称:西部蓝天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系为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负责人:王帆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
营业场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55号天安数码城A2幢401-13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开发;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材、化工产品(专项除外)、机械设备、钢材的销售;隔热隔音材料、耐火材料、其他建筑材料的制造。(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公告编号:2016-025
三、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
2、 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3、 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规划,对公司长期发展和布局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备查文件
《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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