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0
证券代码:831501证券简称:远方动力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远方动力可再生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7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中永律师事务所梅钟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9号金洲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议《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1901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596,444.05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859,644.41元,2018年度已支付股利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911,092.46元。
2018年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七)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协议已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聘。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如下: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着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专业领域以及审计职业道德上能够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八)审议《关于终止执行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的议案》,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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