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1503 证券简称:摘牌广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近日,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高新区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发布的(2025)豫 0191 破 4 号公告,
关于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书,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高新区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民事裁
定书(2025)豫 0191 破申 1 号。高新区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公
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了《河南广安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010)。
2025 年 2 月 25 日,高新区法院发布《(2025)豫 0191 破 4 号广安生物-指
定管理人决定书》:高新区法院通过公开招募程序选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
事务所为该破产案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
台披露的《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17)。
2025 年 2 月 25 日,高新区法院发布《(2025)豫 0191 破 4 号广安生物-债
权申报-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管理人北京大成(郑
州)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拟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 时通过网络会议方式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债权申报通知
公告编号:2025-018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管
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檀香路 3 号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债权债务组,联系人:郭衍、赵可坤,联
系电话:15937101940 、15303714885 , 邮 箱 :yan.guo@dentons.cn;债权
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https://www.hnfypcpt.com)向
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
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
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高新区法院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时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债务危机及经营困境,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发展轨道。
五、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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