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董事会作出决议后 5 日内以公告方式
发出。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不存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情况。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04 中晟光电 2020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审议《关于提名万倩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原董事于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万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总经理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三)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贰仟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超过 6%,具体以授信协议为准。用于本公司经营周转。
(四)审议《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信贷事宜的议案》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AIHUA CHEN(陈爱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授信事宜,并与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三)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伟雄
地址:上海市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电话:021-5056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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