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2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董事会作出决议后2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不存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情
况。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04 中晟光电 2020 年 6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叶文龙、张奇律师(如有)。(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定向发行不超过94,333,33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0 元,拟募集金额人民币不超过
113,199,997.2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25)。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合同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2) 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3) 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自律审查相关事项;
4) 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处理与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6) 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7) 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 根据发行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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