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1510 证券简称:特思达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特思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新版应用指南”),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 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其他未变更的部分, 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
“新版应用指南”),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 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09
2、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应用指南 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应用指南 2024》的相 应变更,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36,527,301.30 - 136,527,301.30 -
负债合计 77,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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