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 ......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董事会 ......21
第一节董事 ......21
第二节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第七章监事会 ...... 29
第一节监事 ......29
第二节监事会 ......29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1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4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36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36
第十三章附则 ......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武汉世纪威和光电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在武汉市江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原武汉世纪威和光电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WELHEL PHOTOELECTRIC CO.,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6 号
邮政编码:430223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壹仟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
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 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产品、新材料、计算机、仪
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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