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1516 证券简称:金科环保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金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意见的基本情况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深旭泰财审字[2025]064 号),其中保留意见事项内容为: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科环保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拆解补贴款余额为
256,125,805.00 元,其中 121,941,240.00 元系 2015 年第 3、4 季度和 2016 年
第 1、2 季度拆解补贴,生态环境部对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无核定结果、无公示。金科环保公司未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补贴金额的可回收性和可回收金额,也无法确定以上事项对金科环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出具了关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所涉事项给公
司带来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湖北金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9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08号)。
三、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二)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湖北金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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