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6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厂区内一幢房屋建筑物出售给南京顺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125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公告编号:2018-065
208,452,116.00元,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为153,228,724.86元。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房屋价格为人民币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0.91% 和1.24%,根据《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房屋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房屋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京顺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工业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广会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防水工程、房屋维修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建筑工程、监控安装工程、河道疏通工程、水利工程、房屋拆除工程、
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景观亮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养护工程、道
路养护工程设计、施工;五金建材销售;停车场管理;家政服务;花木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0,000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房屋建筑物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有。
公告编号:2018-065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坐落于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厂区内的一幢房屋建筑物出售给南京顺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90万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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