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1519 证券简称:百正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明强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会计政策拟进行如下变更:
(1)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
定》(财会【2023】11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
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
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
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 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 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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