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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9 15:34:04 股吧网页版
百正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31519 证券简称:百正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跃龙西路 218 号行政楼二层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明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003,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会计政策拟进行如下变更:

(1)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
定》(财会【2023】11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
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
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
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1,003,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1,003,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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