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东证〔〕号 签发:
关于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吴证券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小组”)四位固定成员为:赵昕(组长)、徐振宇、周忆正、沈天旸,其中赵昕、徐振宇为保荐代表人,项目经验丰富。
辅导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东吴证券2025年第三季度辅导工作主要为:
1、通过线上单独交流、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经营情况并对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
2、辅导辅导对象按《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并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公告。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公开资料查询、与公司管理层线上交流的方式对公司持续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管理情况和业绩预期。
2、日常管理事项
审阅辅导对象半年度报告以及其他披露的公告。监督辅导对象规范三会运行过程。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对象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和国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目前公司运行规范,不存在重大待解决的问题。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挂牌公司信披规则尚不够熟悉,理解尚不够深刻。东吴证券将继续协同容诚、国浩辅导公司进一步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程、公司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东吴证券辅导小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特别是向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更新讲解北京证券交易所新的业务规则和审核动态。同时密切跟进辅导对象下半年经营情况。
辅导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淮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503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南通百正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辅 导 小 组成 员签 字:
赵 昕 徐振 宇 周忆 正
沈 天 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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