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2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段东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本人作为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段东梅,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4月,担任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担任天津德臻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9月至2023年9月,担任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3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 4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
会姓名 出席董事会方 董事会投票 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式 情况
现场及通讯相
段东梅 4 4 全部同意 1
结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3 次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年4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月12日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