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1527 证券简称:约顿气膜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监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资格外,监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审计或者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
(三)廉洁自持,忠于职守,办事公道;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利益和所有权权益;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五)能够维护公司、股东、职工的利益,对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由高度的责任感。
第五条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
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排除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五条和本条所述的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监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七条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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