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5
公告编号:2018-048
证券代码:831534 证券简称:艾倍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
公告编号:2018-048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国泰君安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公告编号:2018-048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拟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由于公司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公告编号:2018-048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北斗大厦
502室,联系电话:025-581005583,联系人:吴杨。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交董事会。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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