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13
证券代码:831537 证券简称:莱恩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黎治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1,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黄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彭学文律师、虞中敏律师
结论性意见:莱恩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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