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莱恩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5

证券代码:831537 证券简称:莱恩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2月25日,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0日以电话、邮件及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全部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黎治国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4人,董事叶国义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黎治国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拟提名黎治国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黎治国,男,1963年10月17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8月毕业于华中工学院工业自动化

专业;1986年6月至1990年8月就职于武汉水利水电学院计算机

系计算机中心,任助教;1990年8月至1992年7月就职于湖北建

材外贸公司投资部,任副经理;1992年8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

广州优世科技有限公司,任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7月至2014年8

月今就职于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担任武汉金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 9 月至今,担任武汉优世创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8月18日,由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聘任为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现持有公司股份20,333,333股,持股比例58.0621%,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黎阳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拟提名黎阳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黎阳,男,199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圣约翰大学;2013年至今就职于武汉

莱恩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18日,由

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现持有公司股份

10,167,667股,持股比例29.0339%,与公司控股股东黎治国父子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黎璇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拟提名黎璇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黎璇,男,198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2006年9月至

2013年6月就职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任防雷事业部工程师。2014

年8月18日,由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任

期三年。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喻晓枫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拟提名喻晓枫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喻晓枫,男,大专学历,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99年10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广州优仕科技有

限公司,任销售员、市场部经理;2008年3月至今,就职于武汉莱

恩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华南区经理、现任市场部负责人。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